在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上的讲话
在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上的讲话
在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市市工商联在这里隆重召开第十届三次执委会,这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执委,并通过你们向工商联全体会员及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
我市工商联工作,一直得到上级工商联的关心和支持,今天,长春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同志亲临大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过去的一年,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做出的战略决策,大力培育民本经济,推动全民创业,全市实现经济较大幅度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市工商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商联组织的职责,克服工商联机关人手少、条件差等各种困难,负重拼搏,努力工作,想事、谋事、干事,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团结带领广大非公有制人士积极创业,为我市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被评为20xx年度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单位。
在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工商联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商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商联的工作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不断发展的,是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断前进的。党的十六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述,如关于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的论述;关于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的论述;关于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论述;关于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的论述;关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的论述;关于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的论述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这些都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理论和社会舆论环境,同时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商联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县域经济突破以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发展,20xx年,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做出了培育民本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战略决策,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又对培育民本经济,推动全民创业进行了深入的部署。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根据中央实施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新形势,提出了抢抓历史机遇,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的要求,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市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工业振兴为重点,大力培育民本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继续实施“工业主导、项目拉动、产业升级、富民强市”的战略,着力推进“一城两区”建设,带动“三业”发展,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振兴之路,经过五至十年的不懈努力,把我市建成新型的中等生态城市。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工商联的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更加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商会和各种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日益重要;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各种经济成份在技术、信息、资金、管理、国际交流等方面与民营企业合作的趋向也将日益迅猛。另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所有制歧视的现象将逐步消失,各类协会、媒体、中介组织针对民营企业开展的活动会越来越丰富多样,工商联地位与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随着咨询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的现代化,企业对服务专业化的要求提高,行业性商会的作用日益明显,这就为工商联组织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一定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顺时应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发展民营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二、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是工商联独具的优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党中央明确赋予工商联的政治任务,因此,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从整体上代表非公有制经济利益,明确责任,认清使命,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要进一步发挥好“参谋”作用。做好工商联的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帮助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紧密结合起来,当好政府的用手,做到有为有位。
重点是围绕培育民本经济,推动全民创业这个主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主动地向市委和政府反映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二是要进一步发挥好“导向”作用。
做好“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当好领路人,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导会员企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企业自身发展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以个人创业带动全民创业。
要教育会员勤勉敬业、守法经营,特别是要教育他们依法纳税,多创效益,多为我市做贡献。工商联的工作要有前瞻性,要有超前意识和长远眼光,保持对新形势的敏感性,密切关注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经济发展走向,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向企业提供引导性服务。
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好有关政策,搞好二次创业。要注意培育和选树典型,学会利用典型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发挥“联结”作用。发挥工商联的优势,一定要在“联”字上下功夫。
横向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中介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纵向要加强与各地各级工商联组织的联络,通过建立这种广泛的联系形成网络优势。要通过工商联的渠道及时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传达到广大民营企业中去,同时把企业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政府,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
工商联要加强对所属各类行业协会及会员的管理,规范他们的活动,使他们严格按照会章办事,努力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
工商联要把为会员服务作为立会之本,把工商联机关作为“会员之家”。要以帮助会员企业发展为目的,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要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要求,找准服务的着力点,根据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针对与民营经济发展有关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适时策划新的经济活动。要认真研究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在发展中的需求研究如何搞好服务。
要扩展视野,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在产业、行业政策引导、市场准入、企业管理、信息提供等方面多做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急民营企业之所急,帮民营企业之所需,解民营企业之所难,积极扶持他们发展壮大。
三、要切实搞好工商联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当前,人类知识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管理模式不断更新,知识领域不断扩展,信息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勇于实践的同时不断加强学习。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才有可能提高我们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工商联向学习型组织转变。
要学习市场流通、对外贸易、商业咨询、金融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化服务等先进知识,以适应工作需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要不断学习进步,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是解放思想,拓宽工作思路。要通过深入学习,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更大突破。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要从“有益补充”、“重要组成部分”转变到“毫不动摇”上来;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认识要由“团结、改造”的观念转变到“团结、鼓励、保护、表彰”上来;对工商联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从“虚多实少、作用不大”转变到“工作型、务实型”上来,要广泛关注,重点探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所为,有所不为。三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
在工作方针上,既要继续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八字方针,又要赋予“鼓励、支持、保护、表彰和服务”等新内容。在工作方式上,要由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转变到适应市场经济特点、企业家乐于接受的方式上来。
要由等上门、说教式的领导方式转变为深入实际调研、主动服务上来,在服务中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四、要切实加强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工商联工作历来都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强化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工商联工作纳入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日程上来。
一是要充分重视工商联工作。市委和市政府要定期听取工商联工作汇报,及时帮助工商联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委市政府要通过经常调度,积极推动工商联抓大事、办实事,使工商联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开展工作。同时,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帮助工商联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为工商联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发挥好工商联党组及党员会员的作用。工商联党组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工商联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工商联的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身体力行地帮助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创业。三是要积极为工商联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要积极改善工商联的工作条件,保证办公经费,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各部门包括会员也要与工商联加强沟通,加深理解,互相帮助。
同时,要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真推荐非公有制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及其他人民团体的人选,向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择优推荐担任相应的特邀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